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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制片;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音响设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