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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营业性演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