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1010567434490XJ
受主体企业委托从事:水电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监理、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岩土工程及工程总承包(甲级)、水土保持、工程造价咨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设计、勘察,经营本院的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院所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的生产的产品;经营本院所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以贸易方式从事进出口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公路、桥梁、隧洞、输变电、人防及输水、环境保护和给排水排污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科研、监理(乙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