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10105MAD8HLND0D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制片;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摄影扩印服务;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