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7F8TUQXA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未列明服务业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