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7FEP8W0H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出版物印刷;出版物零售;招生辅助服务;礼仪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