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7K0XRR08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工程管理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