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7N0EWB2C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旅游业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住宿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