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BUQ8YY2F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招生辅助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专业设计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