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BW5YXQ9P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