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C0B3664C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医院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动物诊疗;宠物饲养;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