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C2G2R3X7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艺创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