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C2PMAC9W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娱乐性展览;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