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CH0P4T50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代驾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