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CQ9PEM9P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咨询策划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数字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