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D6DDYA0R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