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DGBJBX7M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