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DLYAGP9M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电影发行;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娱乐性展览;鞋帽零售;美发饰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影制片;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