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DMRGBH0E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