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E1P86MX9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旅游业务;营业性演出;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