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2MAE5LPXL1K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网络技术服务;动漫游戏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