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7E3NGM3G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摄影扩印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动漫游戏开发;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