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7FX7J2X8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