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7M3AR808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文艺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