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BUAQLQ6J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艺创作;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电竞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借道具活动;娱乐性展览;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剧本娱乐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