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C5CTY04P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