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CGWWPA67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