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CJ3BT15L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文艺创作;票务代理服务;音响设备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乐园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