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CW9TWC89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打字复印;办公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