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CX2H1Y05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品牌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