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D1X3C30H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制作;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