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D4C1KR0M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客票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仪服务;代驾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