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D4P9U65X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