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D95P3J95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