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03MADG9ME38K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餐饮管理;家宴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