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1MABQ6GN70U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财务咨询;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