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1MAD5PE4M54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标准化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数字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