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1MAD8T23M07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发布;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