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7FUFBLXW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建筑物清洁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