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7KN1JK08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疗服务;食品销售;药品零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