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BNWMBJ8P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