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C2K6J230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家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棋牌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