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CLCHLW54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设备制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