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3MADCPL750F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婚姻介绍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