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4MA7N8F9U85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五金产品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