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4MAC68UEM9T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影制片;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