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14MADHF0A60E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发布;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赛事策划;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