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198MADTA23495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