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900MA7MTUR01X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