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识别号: 91520900MADL9BAQ59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露营地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票务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